问题 | 安置房和商品房什么区别 |
释义 | 区别:1.房屋产权。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2.交易。不少安置房还会有交易时间的限制,商品房没有交易时间的限制。3.质量,商品房的质量普遍上比安置房的质量要高。4.享受权利。商品房的价格相对比较高。 一、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区别 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有: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满5年取得完整产权的安置房可以依法办理房产证。经济适用房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房屋,五年内不得交易。 二、怎么区分安置房和商品房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产权的区别;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2、质量上的区别;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3、交易时间的限制;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三、动迁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二者区别如下:1、土地来源不同。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是划拨的,而商品房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土地出让方式。2、产权不同。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的产权,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3、质量不同。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有限,因此,安置房的建设质量一般不如商品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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