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失物能不能被善意取得 |
释义 | 遗失物不能被善意取得。拾得人可以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或者支付悬赏广告约定的报酬,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或者报酬,不得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一、关于遗失物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关于遗失物的法律规定有: 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二、拾得遗失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拾得遗失物的法律规定如下:1.拾得遗失物的应当将遗失物归还所有人。2.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保管好遗失物。故意丢失或者损毁遗失物,以及对其丢失或者损毁存在重大过错的要承担民事责任。3.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4.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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