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证遗失补办流程如下: 1、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2、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 4、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实地勘测; 5、补发的土地证书应注明补发字样,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土地证遗失补办的材料: 1、申请书:应该注明土地证遗失的原因和时间,并对新的土地证书的使用进行承诺; 2、身份证: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如果土地证与房屋产权证挂钩,则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复印件; 4、土地证原件的复印件:如果有的话,应该提供土地证原件的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买卖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不同机构对于土地证遗失补办的流程可能会略有不同,申请人应当根据当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文件,并按照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