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证丢失的补办流程 |
释义 | 《土地登记办法》(2008年2月1日施行)第七十七条规定: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发。补发的土地权利证书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土地使用证遗失(住宅用途),在土地权属清楚、无抵押、无查封、无转让、无被征用或征购的前提下: 向指定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一个月无异议之后 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 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 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 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 一、预告登记证丢了能办吗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登记办法释义:预告登记权利人:签写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购房人或者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权人。);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1、房权证丢失,马上带着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档案室查取档案; 2、带着身份证明和复印的档案材料到当地报社发丢失声明,并保留登载声明的材料。 3、三个月后带着登载丢失声明的材料和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填写房权证申请审批表,申请补发。 4、房管部门受理后依法公示,若无人对该房屋主张权利的话则进入审批程序。 5、7个工作日后,带着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缴纳工本费后,就可以领取补发的房权证了。 二、补办房产证的流程是什么? 房产证的补办流程如下: 1、房屋权利人需要先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2、房屋权利人刊登遗失证明后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补发,对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登记,并在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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