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工不签劳动合同不给力上保险怎么办 |
释义 | 农民工不签劳动合同不愿意上保险,如果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劳动者仍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合同,并让其在收到的回执上签字,此时终止合同只需支付实际发生的工资,而无需支付补偿金。 2022年农民工不签劳动合同不愿意上保险如何处理 农民工不签劳动合同不愿意上保险,如果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劳动者仍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合同,并让其在收到的回执上签字,此时终止合同只需支付实际发生的工资,而无需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不签怎么样 第一、双倍工资的惩罚。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 第二、认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工作室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作室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作室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可以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工作室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劳动法》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工作室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以下劳动争议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工作室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四、工作室不签劳动合同的仲裁申请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工作室不签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在劳动关系中,只要用人单位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就有管辖权。而且,即便工作室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也可以通过工作证,考勤表,聊天记录以及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相关内容:非全日制用工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一、非全日制用工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关系的公司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虽然非全日制用工不签劳动合同不需要补偿,但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中劳动者享有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比如用人单位必须每15天支付一次工资,而且在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中公司是不可以约定试用期的。员工在辞职时也不需要提前30天告知公司。 工作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作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作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工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管理体制】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工作不签劳动合同哪些证据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工作不签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哪些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 4、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工作不签劳动合同除了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之外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而且对于员工来讲,没有劳动合同不等于无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还可以通过考勤表、工作证、同事的证言等相关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向有关部门投诉之前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相关内容: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我要怎么证明是员工 一、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我要怎么证明是员工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解读 1、如果用人单位通过公司公帐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去银行打印工资流水并要求银行盖章后,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使用。 2、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购买了社会保险,则劳动者可去社保局打印社保缴纳记录并盖章,以此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3、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以及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表等,必须盖有用人单位的公章,才能被劳动争议仲裁委所认可。 4、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但是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对该证据的认可程度不一样,最好是在职员工的证言,不过很难取得。 二、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在处理工伤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们的劳动仲裁办起诉维权。 即便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依旧是有其他的方法证明自己是在公司上班的。例如,劳动者可以提供每月公司给自己支付的工资或者每月公司帮自己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作为是员工的证据;除了这个,还可以提供自己在公司上班的考勤记录等等。 不给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不给农民工工资的处理方法如下: 一、当事人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是违法行为。在劳动者因被拖欠工资发生争议时,应先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的要求,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和解协议。 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其主持调解。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般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可相对中立地协助双方化解矛盾,也有利于减少双方诉累。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制作调解协议。 三、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下: (一)受理 1、当事人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2)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3)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等等。 (4)送达地址确认书,方便接收仲裁机构发放的材料。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6)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立案申请作形式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诉书的七日内,决定受理立案与否。 (1)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开不予受理通知书给申诉人; (2)符合受理条件的,填写《立案审批表》报仲裁委员会审批。 (二)审理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四日前,将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开庭通知后,应当准时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同意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作缺席裁决。 1、仲裁庭成员审阅申诉、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 2、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交由法定部门或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并填写中止审理审批表,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3、仲裁庭于开庭四日前,将书面开庭通知送达当事人。 4、仲裁庭按《庭审规则》规定审理案件: (三)处理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行先行调解原则。当事人愿意调解的,仲裁庭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进行仲裁。 3、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4、当事人对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送达: 1、送达仲裁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盖章。 2、仲裁文书送达后,仲裁庭应填写结案审批表,经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结案。 四、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纠纷必须先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之后才能起诉至法院。具体流程如下: (一)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立案 1、所需的材料 (1)民事起诉状及其副本。起诉状需载明起诉的案由、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基本的事实和理由等。 (2)劳动仲裁书及其副本。即载明当事人劳动仲裁结果的文书。 (3)相关的证据材料及相应的副本:如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员工出勤的记录、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据等。 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立案申请作形式审查。对当事人的立案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形式审查。符合下列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二)庭前准备 1、人民法院应及时送达相关的诉讼材料。人民法院立案后,应当及时将有关的诉讼材料送达给被告。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对可适用调解制度的案件,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4、结案文书的送达。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应及时将判决文书送达给案件的当事人。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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