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财产在婚后是可以更名的。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对个人财产有处分的权利。当事人可以自愿对婚前财产进行更名,当事人提出更名申请,登记机构经过审查,认为更名是当事人自愿的,并且符合更名条件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更名登记,将当事人的名字更换为其他人。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是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更名所需手续如下: 1、产权证原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结婚证; 4、户口本; 5、另外需要夫妻双方本人到房产局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