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汛期企业员工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到防患于未然。 2、汛期的巡查工作应加强,时刻注意企业的所有设备及重点部位,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3、汛期如果上级发出险情通报或本站出现险情,企业员工立即取消倒班休息,全力以赴参加抢险。 4、防汛物资企业设专人负责,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 5、险情出现企业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听从指挥,服从领导顾全大局。 6、完善防汛预案,同时要不定期组织企业员工进行演练,使企业员工能够熟练掌握防汛技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 在汛期,气象、水文、海洋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及时向有关防汛指挥机构提供天气、水文等实时信息和风暴潮预报;电信部门应当优先提供防汛抗洪通信的服务;运输、电力、物资材料供应等有关部门应当优先为防汛抗洪服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应当执行国家赋予的抗洪抢险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