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法。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 不准随意将限制出行的范围由中、高风险地区扩大到其他地区。 不准对来自低风险地区人员采取强制劝返、隔离等限制措施。 不准随意延长中、高风险地区管控时间。 不准随意扩大采取隔离、管控措施的风险人员范围。 不准随意延长风险人员的隔离和健康监测时间。 不准随意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急危重症和需要规律性诊疗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不准对符合条件离校返乡的高校学生采取隔离等措施。 不准随意设置防疫检查点,限制符合条件的客、货车司乘人员通行。 不准随意关闭低风险地区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的场所。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和相关部门将对于违反“九不准”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