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个人支票可以拿本人去银行申请办理,个人支票开通条件有: 1、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上必须达到一定的存款余额。 2、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稳定的经济收入,开户银行要对申请人的社会信誉进行审核。 3、多数银行要求申请人必须持有本地户口,或持有一年以上国外护照并在当地有固定居住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八十二条 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必须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应当预留其本名的签名式样和印鉴。 第八十三条 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支票中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可以另行制作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中专门用于转账的,可以另行制作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第八十四条 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支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第八十五条 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