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美国国籍宣誓的内容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加入美国国籍宣誓词:我完全放弃我对以前所属任何外国亲王、君主、国家或主权之公民资格及忠诚,我将支持及护卫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和法律,对抗国内和国外所有的敌人。我将真诚地效忠美国。当法律要求时,我愿为保卫美国拿起武器,当法律要求时,我会为美国做非战斗性之军事服务,当法律要求时,我会在政府官员指挥下为国家做重要工作。我在此自由宣誓,绝无任何心智障碍、借口或保留,请上帝保佑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都适用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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