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办非企业单位做账报税的流程如下: 1、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出纳转过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2、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记账凭证,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账; 3、结账、对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4、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5、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做账报税的材料: 1、企业的会计账簿:包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购销合同、发票、收据等,这些账簿记录了企业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 2、企业的税务登记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这些证件是企业合法经营和纳税的重要凭证; 3、企业的人事档案:包括员工的个人信息、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费证明等,这些档案记录了企业的员工情况和工资福利情况; 4、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这些报表是企业财务状况的重要反映;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银行流水单、租赁合同、固定资产清单等,这些材料可以印证企业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 综上所述,做账报税的流程可能因企业规模和业务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操作时需要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进行,同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企业财务和税务的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