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对追尾的交通事故是如何划分的? |
释义 | 一、发生追尾责任怎么划分? 1、后车撞到前车形成追尾交通事故后,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车前车没有尾灯,形成了追尾交通事故。前方车辆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方车辆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3、前车停在路上后,没有按照规定打开危险警报闪烁和警告标志。由此产生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了事故的次要责任,而后车承担了事故的主要责任。 4、前车停在路上后,打开危险警报闪烁和警告标志。导致追尾交通事故,后方车辆负责全部责任。 5、前车车辆太大,没有按照规定设置明确的警告标志。由此产生的追尾交通事故,前方车辆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方车辆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6、前车进行倒车或溜车形成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了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如何处理汽车追尾事故? 1、道路上发生了追尾事故。车辆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以保护现场。 2、在路上发生追尾事故。如果没有发生人身伤亡,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赔偿损害;如果导致人员死亡或受伤,车辆驾驶员应立即救出受伤人员并报告交警或公安机关值班人员。 3、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逃逸,事故现场的证人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警报告。 4、应在事故发生后继续打开危险警告闪光灯,并在车辆方向设置警告标志,以扩大警告距离,并在必要时快速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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