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怎么计算
 住院起付标准:
 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报销支付比例:
 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退休人员支付报销90%,乙类药品报销比例为75%,高精尖药品报销比例为70%。
 大病报销比例:
 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
 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有年限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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