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由于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取消,客票的退、改、签费用由航空公司承担。延误4小时以上,安排休息场所,还需要提供购票折扣、里程等值补偿或现金补偿。航班延误经济补偿适用于由于承运人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承运人原因则指航班计划、机务原因、航班调配、运输服务、机组等原因;非承运人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指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旅客或公共安全等原因,非承运人原因不列入经济补偿范畴。对于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取消补偿,各个航空公司是不同的。 2、目前,部分航空公司实行航班晚点4小时以上,安排休息场所;在原预定航班离站时间后4-8小时(含8小时)内成行,除了安排休息场外,所还要向旅客提供价值300-45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200元(也有直接补偿人民币300-400元的);在8小时以后成行的,除了安排休息场外,向旅客提供价值450元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直接补偿人民币300-450元的。 一、快递延误赔偿新标准 1、快递延误赔偿新标准:当快件出现延误时,消费者可以视为快件丢失,要求赔偿,信件丢失按服务费2倍赔偿,包裹原则上按照保价实价赔偿,没有买保价的包裹将按照具体服务资费的5倍进行赔偿。 2、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