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国家对森林实行统一保护、合理利用和持续经营。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国家设立了中条山国有林管理局这样的机构,对中条山地区的森林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作为一个国有机构,中条山国有林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督促、协调、指导、检查中条山地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中条山地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规划,监督实施情况;承担中条山地区的国有林场、林区的经营管理等。此外,中条山国有林管理局还应当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监督检查,对非法侵占、滥伐木材、破坏生态等行为进行打击,保障中条山地区的生态平衡和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八条 规定,国家鼓励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力量自愿投资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基金,用于森林的保护、培育和经营管理等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