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渔船船员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船员证去适任证书原发证机关办理。船员证是由海事部门核发给该国或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证件,在进出境时交边防检查人员检查登记。是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据法律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由申请者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组织考试或考核,对考试或考核合格的,自考试成绩或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相应的渔业职务船员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渔业职务船员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渔业普通船员证书或下一级相应职务船员证书;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船舶长度不足12米或者主机总功率不足50千瓦渔业船舶的职务船员,年龄资格上限可由发证机关根据申请者身体健康状况适当放宽; (三)符合任职岗位健康条件要求; (四)具备相应的任职资历条件(见附件3),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五)完成相应的职务船员培训,在远洋渔业船舶上工作的驾驶和轮机人员,还应当接受远洋渔业专项培训。 符合以上条件的,由申请者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组织考试或考核,对考试或考核合格的,自考试成绩或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相应的渔业职务船员证书。 报考船员证的条件有哪些 1、申报乙类和丙类水手及GMDSS限用操作员适任证书的船员,应具有主管机关规定的专业培训时间,进行专业培训或航海类学校的相关专业学历; 2、申报500总吨及以上船舶三副、三管轮和GMDSS通用操作员必须适具有两年以上的航海类职业教育或航海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3、申报无线航区船舶大副、船长、轮机长、大管轮、及GMDSS一级、二级无线电子员的船员,必须具有航海类相关专业的高等教育或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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