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精肝是否可以算作重疾险中的“食道癌”? |
释义 | 法律分析:酒精肝是否可以算作重疾险中的“食道癌”,需要根据具体保险合同中的定义和条款来确定。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将酒精肝列为重疾范围内,则可以理解为算作“食道癌”。但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则需考虑是否符合保险公司对“重疾”所定义的一般标准。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保险费等内容。 2.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二条:本条款所称重大疾病,是指在本合同中明确列明的疾病。 3.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四条:本合同所称重大疾病,指经医院明确诊断,符合本合同所列明的疾病标准之一的疾病,且必须达到以下标准:(一)对被保险人的生命有直接威胁;(二)治疗费用高昂,费用负担重。 4. 《保险法》第七十二条: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不得免除保险人的责任或者明显减轻保险人的责任。 综上所述,保险合同中如未将酒精肝列为重大疾病之一,则需根据其是否符合保险公司对“重疾”所定义的一般标准来判断。同时,若保险合同中的条款明确免除保险人的责任或明显减轻保险人的责任,则不得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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