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渭南疫情防控办电话号码为:0913-2931800。 陕西省最新疫情防控措施: 1、对近7日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来(返)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起算时间以离开风险区时间起算; 2、对入境人员,实施“5天集中隔离+3 天居家隔离”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2、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现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