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装饰工程执行现有的国家标准规范是什么 |
释义 | 建筑装饰工程执行现有的国家标准规范如下: 1、室内装修标准,防水工程: (1)防水施工宜采用涂膜防水; (2)防水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 (3)防水工程应在地面、墙面隐蔽工程完毕并经检查验收后进行。其施工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4)施工时应设置安全照明、并保持通风; (5)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技术要求,并宜在5摄氏度以上; (6)防水工程应做两次蓄水试验。 2、室内装修标准,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防水涂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2)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松动、空鼓、起沙、开裂等缺陷,含水率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 (3)地漏、套管、卫生洁具根部、阴阳角等部位,应先做防水附加层; (4)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100MM,浴室墙面的防水层不得低于1800MM。 3、室内装修标准,_灰工程: (1)顶棚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 (2)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 (3)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4)冬期施工,抹灰时的作业面温度不宜低于5摄氏度;抹灰层初凝前不得受冻; (5)抹灰用的水泥宜为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 (6)不同品种不同标号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7)水泥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8)抹灰用沙子宜选用中沙,沙子使用前应过筛,不得含有杂物; (9)抹灰用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法律依据】: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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