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建筑面积包括哪几部分 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 (1)建筑面积:指建筑物长度、宽度的外包尺寸的乘积再乘以层数。它由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组成。 (2)使用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 (3)辅助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活动所占的净面积的总和,例如居住建筑中的楼梯、走道、厕所、厨房等。 (4)结构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的墙、柱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 二、应计入房屋建筑面积部分 ①层高(高度)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的房屋均应计算建筑面积。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也应计算建筑面积。 ②同一楼层的外墙,如果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应分层分别计算。 ③对不规则围护物,如: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等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而对房屋墙体向外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④对于与室内任意一边相通,具备房屋的一般条件,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缩缝、沉降缝等变形缝应计算建筑面积。 三、不应计入房屋建筑面积的 ①对于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②对公共通道,如: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