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有哪些流程 |
释义 | 离婚调解制度,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的调解。是处理婚姻纠纷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 离婚调解是中国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中国的离婚调解分诉讼外调解和诉讼中的调解,前者是有关部门对离婚纠纷的调解;后者为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的调。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还要进行诉前调解 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进行诉前调解,由当事人自由决定。 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 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婚姻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先经过诉讼外的调解程序,经过哪个机关调解。诉讼外调解不影响婚姻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对诉讼外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对婚姻当事人进行强迫调解。 二、离婚诉讼法院调解后多久可以开庭 选择诉讼离婚的时候,一般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会有一个调解程序,如果在调解程序中没有效果的话,那么只有等待之后的处理。首先离婚调解分为诉讼外调解和诉讼调解两种。诉前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诉前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诉讼调解是指一方起诉到法院后法院组织的庭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一般当时就会开庭审理,然后由法院判决。一般庭审后一个月左右会出判决书。 诉讼外调解一般有三种结果: (一)双方和好,继续生活; (二)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当事人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三)调解无效,双方未能就离婚及相关问题达成协议,要求离婚的一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结婚证撕了算不算离婚了 结婚证撕了不代表夫妻二人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要离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离婚方式,但是解除婚姻关系最终都是要看是否领取到了离婚证,或者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一)一是协议离婚,即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但是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发完离婚证后才算是正式离婚,只撕掉结婚证是不能离婚的。 (二)二是诉讼离婚,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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