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确权的土地是否可以出租 |
释义 | 没有确权的土地不可以出租。未确认的土地属于产权不明确的土地。土地产权不明确,则不能出租或申请相关所有权证明。租赁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国家统一登记耕地、林地、草地,登记机关应当向承包人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者林权证书,并登记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者林权证书应当包括所有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家庭成员。 一、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怎样的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由发包方将相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予以登记造册并提出颁证书面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登记簿、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程序。 2、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七条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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