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导游证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郑州导游证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1、遵守宪法,热爱祖国,有志投身旅游业 2、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适应导游人员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地区永久性居民) 二、郑州导游证核发受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三十七条: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5月14日国务院第263号令发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导游管理办法》(2017年10月16日国家旅游局第17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导游证。 导游证采用电子证件形式,由国家旅游局制定格式标准,由各级旅游主管部门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实施管理。电子导游证以电子数据形式保存于导游个人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设备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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