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还能生育吗? |
释义 | 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不符合上述情况,则需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若法院确认夫妻感情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将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否则,法院将不允许双方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自愿离婚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问题。 法律分析 根据情况而定: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一起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那么想离婚的一方需要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法院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将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否则,法院将不允许双方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他们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的一致意见。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的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一起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想离婚的一方需要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法院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将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否则,法院将不允许双方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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