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幼儿园贫困补助申请条件如下: 1、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500元以下或家庭生活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区城乡居民收入中下水平的; 2、孤儿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3、家庭贫困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幼儿; 4、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5、因受灾、疾病等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可以优先得到资助; 6、家庭生活水平一般,家庭因疾病、多子女升学或其它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开支非常困难。 申请贫困补助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