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是没有生育险了,而是生育险被合并了。保障不仅依然存在,而且还会更好。 在2019年3月份的时候,国家发布政策文件,要求各统筹地区需在 2019 年底前,出台生育险与职工医保的合并方案。 目前,超 20 个省份公布了合并方案: 包括广东、广西、山东、山西、河北、甘肃、宁夏、江西、天津、浙江、湖南、湖北、云南、新疆、青海、海南、黑龙江、吉林、江苏、重庆、贵州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