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971年,第2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提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为中国在联合国的惟一合法政府,恢复了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23国提出的《关于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并立即把蒋介石集团的代表从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的提案》 考虑到,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权利对于维护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组织根据宪章所必须从事的事业都是必不可少的;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全理事会5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