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债权本金? |
释义 | 本文主旨:借款合同中,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应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并计算利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的法律规定,预先扣除利息的借款合同违法。 法律分析 本金债权是指债权人与债务订立借款合同时约定的债权人借给债务人的数额。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利息债权是以本金债权的存在为前提,并且从属于本金债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问题的相关解答已给出,请各位读者根据情况查阅。” 拓展延伸 债权本金计算方法及应用 债权本金是指债务人欠债的原始金额,通常是指借款人或债务人从债权人处借款或欠款的本金金额。计算债权本金的方法取决于债务协议的具体条款,可以是固定的金额或根据特定的计算公式确定。债权本金的应用广泛,涵盖了各种贷款、债券、债务关系等金融和商业交易。了解债权本金的计算方法对于借款人和债权人都至关重要,可以帮助双方明确债务的本金金额,确保合同的履行和债务的清偿。此外,债权本金的计算还可以用于计算利息、还款计划和债务重组等相关事务中。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债权本金是债务人欠债的原始金额,涵盖了各种金融和商业交易。了解债权本金的计算方法对于借款人和债权人至关重要,可以确保合同的履行和债务的清偿。请各位读者根据实际情况查阅相关解答,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债权本金的概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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