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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档案存放机构
释义
    法律分析:
    个人档案一般可以存放在三个地方:
    第一,就业单位。可以问一下你工作的单位是否可以接受你的档案,如果可以就把自己的档案和户口转到接收单位即可。
    第二,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需要持有学校和教育部门发放的报到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存放个人档案。
    第三,存放在学校替毕业生保管。但是学校保管的档案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毕业后的两年以内,也就是说学校为你保管两年的档案,如果还是没有找到接收你的个人档案的地点就要被打回原籍了。
    法律依据: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第十六条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明确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每管理1000卷档案一般应当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有业务指导任务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业务指导人员。管理档案数量较少且未设立工作机构的单位,应当明确岗位,专人负责。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含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岗位,下同)的职责包括:   (一)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建立、接收、保管、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档案信息化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查(借)阅、档案信息研究等利用工作,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三)配合有关方面调查涉及干部人事档案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四)指导和监督检查下级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五)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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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4:5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