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为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创造条件。 2、配合学校帮助后进生,做深入细致的工作。落实帮助措施,促使后进学生转变。 3、聘请和担任客座教师。利用家长的特长,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辅导。 4、配合学校领导,为提高教师的思想和业务水平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5、在提高家长素质和家教水平方面,家委会可以发挥自身的优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