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提前向银行偿还借款,是可以的。除提前还款会损害银行利益的以外,银行不能拒绝借款人提前还款。但是因借款人提前还贷给银行增加的费用,要由借款人负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