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生产必须依计划进行,领用材料必须办理领料手续。 (2)只有依据计划部门下达的“生产通知单”,仓储部门才能发料。 (3)月末,应对材料耗用民政部进行盘点,未用完的材料应办理退料或“假退料”手续。 (4)必须按成本计算对象对耗用材料进行适应的分配。 (5)应该对费用开支实行总额控制,超过费用总额的开支,原则上不予报销。费用总额的控制标准在单位年度预算中确定。 (6)制定并实施健全有效的费用预算与控制标准是单位财务部门的职责。各单位必须建立费用核准制,严格费用开支的审批,特别是预算外的开支,必须履行特殊的审批手续。 (8)所有费用单据只有经过书面核准才能进行报销。 (9)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费用开支范围。 (10)财务部门在办理各项报销手续时,应该进行如下复核: ①成本、费用的开支是否合理、合法,有无相关人员的批准签字; ②成本、费用的开支是否超出开支标准或预算范围;超标准或超范围开支是否经特别授权; ③相关的原始发票是否真实;计算是否正确。 一、律师差旅费用法律如何规定的 1、差旅费必须在各部门预算总额内控制开支,超预算不得开支。2、员工出差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制出差申请单,经其直属上级批准。凡未得事先批准的,一律不予报销。3、员工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出差行程到新的出差地点,经出差签批人书面邮件确认后,其增加的行程作为另一次出差时间,与原出差时间不连续计算;4、出差标准: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补助基本标准见集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