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里卖保险合法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银行卖保险不算是犯罪。根据商业银行相关法规规定,商业银行法定经营业务范围包括代理保险业务事项,因而银行卖保险符合法律规定。但商业银行想要从事代理保险业务还要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持有银保监及派出机构颁出的金融许可证等;2、2年无重大违法记录;3、已建立合法信息系统;4、已建立管理机制并具有业务能力;5、已指定业务责任部门及人员;6、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第八条 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国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二)主业经营情况良好,最近2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已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并经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可的除外); (三)已建立符合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保险代理业务信息系统; (四)已建立保险代理业务管理制度和机制,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管理能力; (五)法人机构和一级分支机构已指定保险代理业务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六)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中国银保监会直接监管的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由其法人机构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许可证。 其他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由法人机构向注册所在地中国银保监会派出机构申请许可证。 商业银行网点凭法人机构的授权经营保险代理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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