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年金交不够8年怎么办 |
释义 | 1、如果职工在退休前,单位办理了企业年金,并且也参加了计划,退休后就可以进行相应额度的领取了; 2、如果现在已经退休了,单位还没有或正在建立企业年金计划,退休的职工是不能够加入计划中来的,还是领取单位原来给的各项补贴。企业年金属于补充养老金,属于养老金三根支柱中的第二根。现实中,在中国大陆有企业年金的单位很少,集中在国企和外企中。也就是有年金的企业都是效益和待遇比较好的企业了。企业建立年金制度,一方面是提高员工的养老待遇,另一方面也是希望保持员工构成的相对稳定。《企业年金办法》兼顾了企业和职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企业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规定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规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全部归属于职工的期限不超过8年,并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 一)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 二)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年金方案终止情形之一的; 三)非因职工过错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因企业违反法律规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劳动合同期满,由于企业原因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五)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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