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房东与二房东解约其他租户能继续住吗 |
释义 | 可以。因为大房东和二房东解约的,二房东与租户的租赁合同并不会因此而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依然有效。其他租房可以继续住。《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六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若大房东与二房东是否已签订租赁合同,在双方解除或者经法院判决解除合同之前,合同有效。2.二房东与租户签订的合同,虽然是转租合同,但根据的规定,二房东与租户间的租赁合同在双方解除或者经法院判决解除之前,合法有效。3.大房东与租户之间的法律关系: (1)大房东无权收回租户押金。租户押金是基于二房东与租户之间的合同约定而交付的,租赁期满租户不再续租,二房东应按照约定将押金退还租户。租户和大房东没有直接权利义务的情况下,押金不属于二房东的到期债权;若大房东控制了押金,大房东擅自没收租户押金没有法律依据;由于二房东已经逃跑,押金收不回来,租户可以在押金范围内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免除押金范围的租金给付义务,大房东可代位行使的债权变少。 (2)租户租赁期内,大房东不得以二房东欠款为由对租户加租。租户缴纳租金的依据是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该合同合法有效且经大房东同意,租赁合同期满之前,应按照原合同履约。租赁期外,如果大房东已解除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租户与二房东没有续约的法律基础,那么租户可选择与大房东续租或者不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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