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捡到他人财物不归还属于什么行为 |
释义 | 捡到东西不归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拾得人不归还遗失物的,不属于犯罪的行为; 2、属于违法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权利人可以要求拾得者归还,如果不归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归来; 3、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一、拾得人的义务有哪些? 1、报告义务: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保管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返还义务:遗失物权利人享有遗失物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应当返还遗失物给权利人。 二、捡东西不归还是什么罪? 对于捡到东西拒不归还的当事人,可能构成侵占罪,具体的量刑处罚标准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捡到东西不归还,一定要自负相应的责任。无论是捡到人家的东西,还是捡到公共财物,都要归还,如果不能归还,可以通过合理的方式,比如将其送到派出所或物资管理机构,将东西归还给失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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