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办理条件 1、符合法律规定; 2、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 3、有意愿近期内生育一孩的育龄夫妇; 4、在怀孕后三个月左右。 二、办理材料 1、填写完整的《合肥生殖保健服务证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 4、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服务部门或卫生部门出具的女方孕育情况检查证明;注:夫妻双方户籍在外省的,还应提供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个人提出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受理; 3、上报计生办审核; 4、签发生殖保健服务证。注:由于未办理准生证违反生育证管理条例,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相关知识:准生证主要作用 1、男女结婚后,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话,必需先去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生孩子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检查,比如医院、管计划生育相关部门,这个证相当于工商的许可证一样,有这个生育服务证就代表国家批准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2、怀孕7个月的时候要靠这个生育服务证来启动你的生育保险办理程序。 3、育龄夫妻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 4、给新生儿上户口。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1]新生儿上户口跟生育服务证没有必然关系,卫生部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卫基妇发[2001]45号)规定: 三、新生儿父亲或母亲或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人口登记手续。 四、非父母户籍所在地出生的婴儿,持出生地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回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