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买房资格 |
释义 | 买房属于民事行为,在杭州买房子,首先购房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杭州买房对一定人群有限购,自2017年3月29日起,在市区范围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或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此类人群不得在杭州购买房屋。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首套住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保证明,并不得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房。户籍由外地迁入桐庐、建德、临安、淳安四县(市)的居民家庭,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2年,方可在杭州市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并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企业购买杭州市住房,3年后才可上市交易。在杭州部分地区暂停实施购房入户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通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3月3日起,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以下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一)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限购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3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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