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机构如何防范和处理漏诊问题? |
释义 | 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是医疗领域中的两种不同类型。医疗事故需要患者实际遭受损害后果,并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医疗过失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规范,导致患者遭受不应该产生的损害的行为。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主观过失、损害后果和因果关系等。而误诊误治则需要医生诊疗过程中违反法律并对患者造成了一定人身损害,才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法律分析 医疗过失是指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规范,导致患者遭受不应该产生的损害的行为。与医疗事故不同,医疗过失需要患者出现了实际的损害后果,并且这种损害后果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一、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医疗事故: 1.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下列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误诊误治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医生诊疗过程中违反法律并对患者造成了一定人身损害,那么该误诊误治属于医疗事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结语 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医疗事故需要患者出现了实际的损害后果,并且这种损害后果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医疗过失则不需要患者出现实际的损害后果,只需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规范,导致患者遭受不应该产生的损害即可。因此,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主体、违反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直接行为人存在主观过失、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误诊误治则不一定构成医疗事故,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六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第七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有与所使用药品相适应的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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