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维护分支机构初审时间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不超过2个工作日,批量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可延长3个工作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时间自收到各分支机构报送的贷款材料起不超过3个工作日。 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1、公积金连续缴存满3个月。 2、个人或夫妻双方在南京市本市行政区内无住房。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个人或者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个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 3、所租住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 4、单位提供加盖预留印鉴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有公积金龙卡的带上卡特别提醒:不需要再去房产局档案馆开无房证明! 南京公积金租房流程: 带齐上述材料去单位缴存公积金的银行直接提取。额度:南京提取公积金付房租的额度为:不需要提供租房发票,个人不超过900元/月,夫妻双方不超过1800元/。时间:统一于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提取,每年两次。其中,6月份提取付上半年的房租,12月份提取付下半年的房租。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