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学生本人提交休学申请书(如果是请人办理需要出示委托书及申请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同意意见并签字(无法邮寄可使用传真件); 3.如以生病为理由,需要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证明; 4.满足以上三项,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休学报批表》,办理报批手续; 5.报批表办理完成后,将该表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学籍管理科打印休学证明并发放《休学程序单》; 6.学生携带休学证明和《休学程序单》,去各行政部门办休学手续; 7.学生将办理完成的《休学程序单》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8.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查休学申请书、家长同意书、医院证明、《休学报批表》和《休学程序单》资料齐全后在青果系统和 学信网上做相关异动,并开据休学存根给学生; 9.程序办理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四条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