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严禁他人使用自己的驾驶证替代别人扣分。如果发现有机动车驾驶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并谋取经济利益的情况,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一次将被记12分。因此,无论采取何种手段,都不得进行代替他人扣分的行为。 法律分析 不能拿别人的驾照。 禁止他人用自己的驾驶证替代别人扣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会被进行处罚的,一次记12分。 所以不管用什么办法,都是不能进行代替他人扣分行为的。 拓展延伸 代替他人处理交通罚单,需本人到场吗? 在处理交通罚单时,如果您代替他人进行处理,通常情况下,需要本人到场。因为交通罚单涉及到个人身份验证和签署相关文件,法律要求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场。这是为了确保处理过程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防止他人冒名代替他人处理罚单。因此,建议您在代替他人处理交通罚单时,确保当事人本人到场,以遵守法律规定并顺利完成罚单处理程序。请注意,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不能代替他人扣分,这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明确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代替他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并谋取经济利益,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一次记12分。因此,在处理交通罚单时,务必确保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场,以确保合法性和真实性。请遵守法律规定,并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