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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抢注法律条文主要内容是什么?
释义
    增加关于商标审查时限的规定;完善商标注册异议制度;厘清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规范商标申请和使用行为,禁止抢注他人商标,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规范商标代理活动。
    一、商标保护的定义是什么
    商标保护是指依法保护商标的行为和活动。商标保护也是指保护商标的制度。商标保护的作用是使商标注册人和商标使用权人的商标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告知别人不要使用与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并追究侵犯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者的相关责任。确保大多数消费者能够通过商标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
    二、如何获得商标的商标权
    获得商标的商标权的方式:
    1、原始取得,即商标权人通过依法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的方式,取得商标专用权;
    2、继受取得,例如,当事人通过与商标注册人订立书面转让协议的方式,取得商标专用权;
    3、获得商标的商标权的其他方式。
    4、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5、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三、商标抢注合法吗?
    1、抢注商标合不合法需要看实际情形,而不是直接就能够判定是否犯法。申请在先与使用在先是商标确权的两项程序性原则,其实质性基础分别为注册原则和使用原则。所谓注册原则就是按申请商标注册的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谁先申请,商标专用权就授予谁,而不问该商标是否已经使用。
    2、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3、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即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可以认为,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上市公司的简称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都应该被视为商标抢注”。
    但由于抢注的对象不同,所涉及的法律原则也就出现了差异:前者是商标“申请在先”与“使用在先”之争,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商标权的发生原则;后者则主要是关于“在先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及“其他在先权利”的保护问题,同时也触及了商标权的发生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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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