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广东省失业金的领取条件: 1、单位和个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自己主动辞职不算;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标准:由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全省一类地区(广州)达到1705元/月。 法律客观: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