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目前已经没有了权威性。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认定,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改由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法律依据: 《中国管理科学院:关于撤销“职业人才认证管理中心”的通知》 根据《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区域改革发展研究所管理条例》,为规范管理,避免违反法律的发生,经研究决定:撤销职业人才认证管理中心,原组成人员职务自然免去。即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能再以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区域改革发展研究所职业人才认证管理中心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