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条例》,护照是国家对公民出境和入境实施管理的证件,国民出国、境护照是国民出入境的证件。护照办理地点一般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三条:国民出国、境应当持有国民因私护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出境入境证件的发放和管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出境入境证件的有效期限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但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其持照人的有效期限。 因此,在武侯区,申请护照的具体地点应该是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人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照片等材料并按照部门要求进行申请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