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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审和再审的定义及区别
释义
    第二审和再审是民事诉讼中独立的程序,前者是继续和发展第一审程序,后者是纠正已生效错误判决的补救程序。它们不是必须经过的程序。再审是特殊的程序,当事人不能直接引发,需要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
    法律分析
    第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是民事诉讼中两个个独立的审判程序。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再审程序是纠正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裁判的一种补救程序。
    第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都不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
    再审程序是不增加审级的具有特殊性质的审判程序,其特点是:当事人申请再审不能直接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即对当事人的申请是否提起再审程序,由人民法院审查后决定。
    拓展延伸
    二审和再审的程序及区别
    二审和再审是我国法律体系中重要的审判程序,它们在司法审判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二审是指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一方提起的上诉,由上级法院对一审判决进行审查;再审则是指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提起的特殊审判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二审和再审在程序上有着一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法律、审理范围、证据规定等方面。二审主要是对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审查,再审则更注重于纠正重大事实错误和适用法律错误。因此,二审和再审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不同的功能和意义。
    结语
    第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在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地位。第二审程序是对第一审程序的延续和发展,而再审程序则是纠正已生效判决的一种补救措施。尽管二审和再审并非民事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但它们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二审是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一方提起的上诉,由上级法院进行审查;再审则由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针对已生效的判决。二审更注重事实和法律的审查,而再审则侧重于纠正重大事实和法律错误。因此,二审和再审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不同的功能和意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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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7: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