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捡到的手机必须返还失主吗 |
释义 | 在路上捡了个手机,这个手机当然需要还。这属于他人的遗失物,我国《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如果找不到失主的,应当送交到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一、遗失物品多少可以立案 遗失物品多少可以立案,需要依据具体情形而定: 1、如果遗失物品有被盗窃的情形的,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的,就会构成盗窃罪,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 2、如果是有入户盗窃的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直接立案,不用考虑被盗窃的数额; 3、如果单纯遗失,不知道是否有人捡到或者不知道谁捡到,应该是不足以立案的,但是公安机关也要帮助当事人登记、寻找遗失物品。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4、如果存在如果捡到遗失物品的人拒不归还的情况,就涉嫌侵占罪。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一、遗失物的处理规则具体如下: 1、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 2、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3、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占有时,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4、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向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支付的费用。 二、遗失物品处理流程如下: 1、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 2、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 3、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 总之,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遗失物权利人享有遗失物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应当返还遗失物给权利人。 二、发现遗失物品公安机关如何处理遗失物 公安机关收到遗失物的,应当查找遗失物的遗失人,请其认领。或存放遗失物品招领处,待人认领。自公安机关收到遗失物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公安机关可以拍卖、出售遗失物。有关部门收到处理遗失物的规定。有关单位收到遗失物的,应当查找遗失物的遗失人,请其认领。无人认领的,上缴公安机关。 三、东西丢了报警又找到了 遗失东西可以报警,警察会根据相关证据帮助查找。因为有拾遗者的联系方式,可以让警察帮忙联系,以及调取遗失物品附近的监控。一般来说,查找有两个方向:一是查失源,围绕丢失时的客观环境条件进行侦查,例如查监控,走访目击人等。二是查销赃渠道,有些东西丢了以后可以通过对销赃渠道的调查发现物品的去向。《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民法典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任何人捡到遗失物以后,应该找寻失主或上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同时要妥善保管遗失物,而不能据为己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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