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共有房地产,每个共有人都有权对该房地产设定抵押权,但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按份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时,以抵押人本人所有的份额为限;以共同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时,全部房地产均为抵押财产,抵押物变卖时,其他共有人员负连带责任,在以变卖款偿还债务后,其他共有人有权向抵押人追偿。 一、夫妻共同所有的动产抵押 “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须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书面委托或亲笔签字,虽然这条司法解释还规定:“其他共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抵押有效”,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四个问题无法解决:一是许多其他共同共有人都是在法院诉讼阶段才知道。 二、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有效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设定抵押的,属于无效行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夫妻之间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权是指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 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决定的,夫妻应当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果他人有理由相信其夫妻双方的共同意图,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的第三方。按照共有人享有的股份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共同共有人设定抵押,抵押无效。但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不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七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