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算工作经历么? |
释义 |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试用的,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所以在试用期期间是属于工作经历。 一、试用期结束后要签正式合同吗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结束后不需要再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员工试用期是指从新员工报到上班开始,经历岗前培训、岗位熟悉到正式胜任工作岗位所需的时间。试用期管理则是从系统论的角度出发,对试用期内员工的工作内容、绩效考核、薪酬定位等进行设计、规划和控制,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新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猜疑和内耗,通过整体最优来提高新员工与企业的竞争力和福利水平,实现两者的共赢。 试用期管理的重要性,具体包括: 1、推动整体最优的系统化管理,使企业与新员工之间摒弃传统的互不信任的合作方式,向合作共赢的方向发展; 2、难以融人新的文化氛围、无法接受新的价值观是新员工流失率高的主要因素之一,加强员工试用期管理,使新员工尽快接受企业的文化、价值观是做好稳定员工队伍的第一步; 3、由于一部分新员工在结束试用期之后,将会离开企业,在离开的同时,也带走并宣传自己对该企业的印象和评价,所以员工试用期亦是企业向社会展示自身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 二、想要要求试用期工作但是实际能力不足怎么办 试用期内能力不足辞退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话就可以,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试用期需签劳动合同吗 在劳动关系中,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选择的考察期。一般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就业时更换工作或工种的工人。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试用期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包括试用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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